在近20年的时间里,我军着穿"65式"军服及其改进形式。 "65式"军服

65式陆空军战士服

65式海军干部服
1965年取消军衔制,军委规定全军官兵统一着穿"55式"布军装,取消大檐帽,佩戴红五星帽徽和红领章。海军由蓝色改为灰色。干部上衣是四个口袋,士兵只有两个胸部口袋。男女军人一律戴解放帽。 "71式"军服

71式涤、锦、棉三元混纺干部、战士单衣
随着国家化学工业的发展,1969年我军开始研究涤、锦、棉三元混纺府绸夏季单衣面料,该面料牢度好,外观挺括,比重轻,易洗快干。1971年4月,涤锦纶三元混纺布单衣在北京、广州、沈阳、武汉、兰州等军区扩大试穿。总后勤部1971年6月4日批准定型和批量生产,定名为"71式军服"。经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批准,1972年首先装备中央警卫团和北京卫戍区部队,1973年装备全军。与棉布相比较,这种俗称"的确良"的涤、锦、棉三元混纺布新式面料,具备挺括、不缩水、洗后易干、颜色鲜艳、不易褪色的优点,深受广大指战员的喜爱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这也是我军军服面料一个质的飞跃。 "74式"军服

74式水兵夏服

74式海军女夏服
1974年5月,经毛主席批准,海军由灰色回复到"55式"服装颜色和式样。全军女军人增加裙服、改戴无沿软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