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 ( )


二○○八年华北地区
空军招飞预选初检工作安排

有关招生部门及广大考生:
  根据年度招飞工作安排,为做好华北地区空军招飞初检工作,现将2007年招飞预选初检工作计划函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9月19日开始至12月12日结束。具体上站检测的日程安排见附表(计划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参检人员
  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8人,空军北京招飞体检队13人,组成初检工作组。
三、设站地点
  河北省设立8个初检站,分别在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沧州、唐山、承德、张家口等市。衡水市学生的初检在石家庄市,华北油田学生的初检在保定市。
  山西省设立6个初检站,分别在运城、临汾、太原、忻州、大同、长治等市。晋中、吕梁、阳泉等地市学生的初检在太原市,朔州市学生的初检在大同市,晋城市学生的初检在长治市。
  北京、天津市各设一个初检站。
  内蒙古自治区设立3个初检站,分别在呼和浩特、包头、赤峰等市。鄂尔多斯市学生的初检在包头市,集宁市学生的初检在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学生按照招飞体检条件在当地医院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直接参加3月份的全面检测(人数控制在10人)。
  院校大学生的初检安排在相应地市初检站进行。
四、报名条件
  1988年9月1日至199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有所在省、市、自治区正式户口,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参加2008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男生(语种限英语、俄语),本人自愿,家长支持。各校尽量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控制文科生上站。往届生禁止参加,从2008年起空军不再招收往届生。
五、职责分工
  (一)各学校要按计划依次完成宣传动员、自荐报名、推荐把关等项工作。及时复印分发《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认真在推荐对象的《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准确将推荐上站的学生名单报地市招生部门,严格按要求组织学生上站参加初检。
  (二)地市招生部门对各学校推荐上站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参加初检学生名单,按每天上站240人左右制定上站计划,并将上站日程安排及时通知北京选拔中心和所属区县招生部门及学校(当日参检学生8:00前必须到初检站报到)。设初检站的牵头地市招生部门,负责联系安排初检工作人员的食宿和体检场所,协调各地市学生的上站日程。
  (三)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和空军北京招飞体检队负责初检工作的组织实施,确定招飞预选对象名单,做好初检统计工作。
六、学生需带物品和注意事项
  (一)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出生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红底)和交通、食宿费(约2天时间)。
  (二)参加初检的学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如:理发、洗澡等)。
七、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级招生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介扎实搞好宣传动员。动员那些学习成绩好、身体、心理素质高的学生积极踊跃报名。以发动普通高中的理科学生为主,严格控制职业高中、技术学校学生上站比例(近几年出飞率低的地市侧重于发动重点中学的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二)做好推荐把关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掌握推荐的标准和条件,切实搞好“五查”。严禁将超龄、身高、体重、视力等明显不合格,现实表现以及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作为推荐对象。
  (三)做好初检组织工作。各地市招生部门,在初检开始前10天将初检上站的人数通报牵头地市招生部门;负责牵头的地市招生部门要掌握本函所划定区域的初检人数,按日上站量240人加以控制,合理安排,并将初检日程安排及时通知有关地市。学校或区县招生部门根据计划严密组织学生参加检测,确保安全。
  (四)把好初检质量关。招飞体检人员要严格检测标准,确保初检质量,将初检合格率控制在15%以内。空军北京招飞体检队初检前要组织全体参检人员进行一次集训。

 

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九日